股票简称:禾元生物股票代码:688765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uhan Healthgen Biotechnology Corp.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五路 26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承销总干事)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联席承销总干事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元生物”、“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科创成长层》,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禾元生物尚未盈利,自上市之日起将纳入科创成长层。
普通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交易的,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的人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在首次参与交易前以纸面或者电子形式签署《科创成长层风险揭示书》,由证券公司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里面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有几率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 个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战略配售投资者认购股份限售期为 12 个月,部分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股份数量的限售期为 6 个月或 9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35,750.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4,097.8773万股,占这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4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截至 2025年 10月 9日(T-3日),主营业务和发行人相近的能够比上市公司市净率水平详细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 29.0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4年摊薄后市净率为 3.43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市净率中等水准,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一定的概率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入资金的人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在市场上买卖的金额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入资金的人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关切以下重大风险和重要事项(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22年、2023年、2024年及 2025年 1-6月):
(一)公司是一家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行业公司,多款药品处于研发阶段,公司尚未盈利
公司是一家创新型生物医药企业,拥有全球领先的植物生物反应器技术平台,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水稻胚乳细胞生物反应器表达体系,建立了完善的植物分子医药(Molecular Pharming)产业化体系,公司基于水稻胚乳细胞生物反应器的表达体系开发了多款药品、药用辅料及科研试剂等产品。
公司是一家拟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医药公司。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 8个在研药品管线,进展最快的重组人白蛋白注射液(OsrHSA,HY1001)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顺利获批上市;公司尚有 2个药品处于 II期临床试验阶段,2个药品处于 I期临床试验阶段,1个药品已获批开展临床试验。目前公司尚有多款药品处于研发阶段,尚未盈利。
获批上市是药品商业化的起点,后续仍需经历市场准入、教育及推广等环节,方能在一段时间后实现成规模的药品出售的收益。同时,产品上市后为了保持技术及产品的一马当先的优势,需要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公司短期内可能没办法实现盈利,可能没办法进行利润分配或现金分红。
1、HY1001作为创新型生物制品,存在短期内商业化销售没有到达预期的风险 HY1001为重组人白蛋白注射液,注册分类为创新型生物制品(治疗用生物制品 1类),为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重组人白蛋白药品。HY1001已达到了 III期临床全部的主要和次要研究终点,证明了 HY1001疗效上非劣于血浆来源的人血清白蛋白,安全性与血浆来源的人血清白蛋白相当,免疫原性低。
人白蛋白注射液大多数都用在补充或提高血液中的血清白蛋白水平。血浆来源的人血清白蛋白(pHSA)拥有数十年的真实世界临床使用经验,相较而言,HY1001与其他创新药相似,为获取医生和患者群体的广泛接受和认可,需要开展较多的学术推广、市场教育和真实世界数据研究等,将会有一段时间的市场导入期。
HY1001商业化市场可分为院外和院内市场。在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HY1001销售主要以院外市场为主,院外市场准入尚需经历定点关联报备、各省挂网公示等环节,与零售药房建立合作,并通过处方外流路径实现院外市场的销售。同时,公司在积极筹备医保目录谈判的各项准备工作,将热情参加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在基础医保的动态调整下,具有重大临床需求、临床疗效明确的创新药品将被纳入国家基础医保,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将面临一定的价格降幅,且后续仍需各省挂网公示、医院药事委员会审批等环节方能实现院内市场大规模销售。
公司 HY1001为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重组人白蛋白药品,截至目前,国内市场在售的主要为血浆来源的人血清白蛋白。虽然 HY1001具有先发优势,但目前国内仍有 2款重组人白蛋白在研药物已完成 III期临床研究,若审评顺利,该等竞品预计将在 1-3年后陆续实现获批上市,与 HY1001展开竞争,届时公司可能需开展更大规模的研发和营销活动。
人血清白蛋白大范围的应用于多种临床情况,尤其是在肝硬化、肾病综合征、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烧伤、感染性疾病等,是国内临床上使用最广泛的血制品,长期占据院内药品销售额排行榜第一名。HY1001获批的适应症为肝硬化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低白蛋白血症是人血清白蛋白最大的适应症之一,占整体市场规模的约 30%。为进一步满足更广大患者人群的临床需求并拓展至更大的市场,公司拟在 HY1001上市后继续开展适应症拓展的临床试验,有几率存在未来适应症拓展没有到达预期的情况。
(三)公司药用水稻稻谷原料不足以满足药品大规模商业化生产需求的风险 配目前的商业化生产需求。随公司药品商业化生产规模的扩大,药用水稻稻谷的需求会快速增加,与行业内其他重组生物制品公司需维持较大发酵规模类似,公司亦需持续获得比较大规模的种植用地以满足公司产能需求。此外,水稻的生长受到气候、土壤、日照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如在水稻生长期出现极端气候,可能将引起水稻产量降低,从而使公司面临没有办法获得充足原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337调查相关诉讼可能存在对药用辅料在美国销售产生影响的风险 2020年 12月,Ventria Bioscience以发行人向美国出口的药用辅料产品侵犯其美国专利为由向 ITC提出对发行人进行 337调查,并于次年 2月在堪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上述 337调查相关诉讼涉及 Ventria Bioscience的培养基领域专利,不涉及药品领域,不会对发行人 HY1001药品未来在美国乃至全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337调查终裁结果发布后,发行人对产品做了品质衡量准则调整,2023年起对美出口已恢复至 337调查前的水平。
发行人作为原告诉 Ventria Bioscience的专利侵权案件正在审理中,判决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
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里面引用了关于公司核心药品及相关适应症的临床需求、市场空间、产品竞争力、竞争格局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来实现盈利等诸多前瞻性陈述。尽管公司及公司管理层力求预测性陈述的依据与假设均审慎与合理,但亦需提请投资者注意,该等预测性信息存在不确定性,不应被视为本公司的承诺与声明。
发行人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杨代常及一致行动人苏学腾、柏才元、欧阳金英、张庆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禾众共创、发行人董事 YANG CLIFF YANG1
已分别作出业绩下滑情形的相关承诺,主要内容如下:“HY1001在 2025年未能获批上市,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发行人 2027年未能实现盈利,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发行人 2028年/上市第三年(孰晚)未能实现盈利,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本企业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 12个月。前述“届时所持股份”分别指本人/本企业上市前取得,2025年、2027年和 2028年/上市后第三年(孰晚)发行人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这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公司研发进展最快的产品 HY1001已顺利获批上市,HY1002及 HY1003预计在 2027年获批上市。产品获批上市销售将驱动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公司目前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短期内公司无法分红。公司实现盈利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上市后/实现盈利后(孰晚)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公司是一家采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生物制药企业,考核公司经营业绩的核心指标是新药上市情况和净利润实现情况。综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以新药上市及盈利实现年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和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5年 7月 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1468号《关于同意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二、你公司这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出现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244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35,75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 4,097.8773万股将于 2025年 10月 2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禾元生物”,证券代码为“688765”。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97.8773万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1,652.1227万股 (十)战略投入资金的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748.0508万股,详细情况请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七、这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一、这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保荐人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新投”)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起 24个月;(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建投基金-共赢53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53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3)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包括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国家级大型互助基金或其下属公司,和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规模的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4)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发行人和联席承销总干事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7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9个月;(2)档位二: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45%(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3)档位三: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限售期自这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1,946.9273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3,099.2073万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或“保荐人(联席承销总干事)”)。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29.06元/股,对应发行后市值为人民币 103.89亿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药品中:(1)HY1001重组人白蛋白注射液(OsrHSA)已完成针对肝硬化低白蛋白血症患者的国内 III期临床试验并取得临床研究报告(CSR),研究结果为其已达到主要和次要临床研究终点,展现出良好的安全性。HY1001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NDA)已于 2024年 8月按适用优先审评审批范围“(一)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2024年 9月 HY1001的药品上市许可申请(NDA)获得受理。2025年 7月 HY1001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顺利获批上市,获批适应症为“肝硬化低白蛋白血症”,并于 8月开出首张处方单。HY1001已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首批《生物制造标志性产品名单》,具有较高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2)HY1002治疗由轮状病毒引起的儿童感染性腹泻的重组人乳铁蛋白溶菌酶口服液已完成II期临床试验,并完成了与 CDE的 II期临床结束会议(EOP2)沟通,目前公司计划在取得相关非临床药理学研究结果后,与 CDE进一步沟通扩展适应症至儿童急性病毒性腹泻的 III期临床方案,预计 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与 CDE的沟通;(3)HY1003重组人α-1抗胰蛋白酶(OsrhAAT)获得美国 FDA孤儿药资格认定,并已完成在美国开展的 I期临床试验,完成与 FDA的 EOP1会议沟通,FDA同意发行人开展后续临床试验;(4)HY1004重组瑞替普酶已获批开展临床试验;(5)HY1005-1口服重组人糜蛋白酶冻干粉针对胃镜检查时去除胃内粘液适应症已完成 I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其安全性良好,II期临床研究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和随访,正在进行数据统计分析;(6)HY1005-2重组人糜蛋白酶针对胸膜炎适应症已完成 I期临床研究多次给药阶段的首例受试者入组。此外,公司尚有多个植物分子药物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
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2.1.2中规定的第(五)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40亿元,主体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Wuhan Healthgen Biotechnology Corp.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 生产,药用辅料生产,药用辅料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 销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 学品),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化妆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 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 除外),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营销售卖,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货 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食品添加剂销售,第二类 医疗器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和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发行人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为杨代常。这次发行前,杨代常直接持有发行人 15.03%股权,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通过禾众共创控制发行人 3.75%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约定控制发行人 10.47%表决权,合计控制发行人 29.25%的表决权。
杨代常,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身份证号: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分子遗传学专业。1971年 12月至 1985年 8月,在湖北省仙桃市农业局陈场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任站长/农业技术员;1990年 1月至 1995年 4月,在武汉大学生物系任遗传专业讲师;1995年 5月至 1999年 2月,在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遗传学系任副教授;1997年 7月至 1998年 3月,在国际水稻研究所遗传育种系任项目科学家;1998年 4月至 1999年 2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分子农业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1999年 3月至 2005年 4月,在美国 Ventria Bioscience公司分别任项目负责人、实验室主任/科学家/高级科学家;2005年 5月至 2021年 1月,在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遗传学系任教授;2006年 11月发起设立禾元有限,目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次发行后,杨代常仍为发行人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这次发行后,杨代常直接持有发行人 11.27%股权,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通过禾众共创控制发行人 2.81%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约定控制发行人 7.85%表决权,合计控制发行人 21.93%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1、兰有金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限售期 为上市之日起 12个 月(在公司盈利前,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2、兰有金通过海南信 熹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海南信熹所持发 行人股份的限售期为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丁列明通过贝达药业及杭州贝铭间接持有 发行人股份。贝达药 业及杭州贝铭所持发 行人股份的限售期为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注 1:上表中“任职起止日期”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最新一届任职期限。
注 2:丁列明通过发行人股东贝达药业、杭州贝铭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兰有金通过发行人股东海南信熹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杨代常、QIN ZHIJIE、余丹、施波、YANG CLIFF YANG、李雪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禾众共创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在公司盈利前,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个完整会计年度 内,不减持首发前持 有的股份)
注:杨代常、QIN ZHIJIE、欧吉权、董亮亮、王妮丽通过员工持股平台禾众共创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一、这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等承诺”。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使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等员工可以分享到公司经营、发展带来的利益,进一步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发行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实施了股权激励,以稳定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实现团队利益和公司长远利益的有机结合。
发行人申报前,报告期内实施的及延续至报告期的股权激励计划如下: (一)期权激励
2017年 8月 10日,发行人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激励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期权计划”),拟对公司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实施期权激励。发行人本次拟用于激励的期权数量为不超过 190万股,自期权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行权,行权价格为 3.36元/股。该期权计划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按照等待期各期取得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2020年 7月 14日,发行人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及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以 3.36元/股的价格发行 190万股。本次期权激励最终行权情况如下:
注 1:YANG CLIFF YANG所持份额为发行人授予实际控制人杨代常的股权激励,出于家庭资产分配的考虑,部分份额由 YANG CLIFF YANG持有,不属于对 YANG CLIFF YANG的股权激励。
注 2:2023年 6月 25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的议案》。鉴于原证券事务总监夏莲文退休返聘协议到期后因个人身体原因不在公司继续任职,收回其持有的部分禾众共创出资份额(19.80万元)。同时,发行人授予生产总监、注册总监合计 19.80万元禾众共创出资份额,对应发行人 18万股股份。2023年 7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的议案》,注册总监因个人原因辞职并放弃该部分股权激励,董事会授权杨代常接受该部分股份,并约定于受让日起 5年内转让予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激励对象。
注 3:2024年 5月,发行人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的议案》。鉴于原核心技术人员余文卉因个人家庭原因无法继续任职工作并提出离职,收回其持有的部分禾众共创出资份额(13.20万元),对应发行人 12万股股份。上述股份由杨代常受让,并约定于受让日起 5年内转让予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激励对象。
注 4:2024年 9月,发行人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的议案》,鉴于原副总经理刘利因个人原因辞职,收回其持有的部分禾众共创出资份额(33.00万元),对应发行人 30万股股份。发行人授予植物分子医药研究院研发助理经理郭星辰 16.50万元禾众共创出资份额,对应发行人 15万股股份;同时,发行人授权杨代常接受剩余 16.50万元禾众共创出资份额,并约定于受让日起 5年内转让予经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未完)